华夏常青树(旗舰版)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条款有哪些?
【投保须知】
1.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2.保障期间:终身;
3.缴费方式: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交;
4.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2.中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中症疾病,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
3.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分为6组,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间隔期180天,当累计给付达到六次时,本合同终止。
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之后五次均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4.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于第 10 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第 10 个保单周年日)且年满50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5.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将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③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确诊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6.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适合人群】
华夏常青树旗舰版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保障(分6组,最高赔付6次,间隔期180天),20种中症疾病保障(最高赔付2次),35种轻症疾病保障(最高赔付3次),还有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可豁免后续保险费,保障范围广,赔付次数多,如果您还没有商业重疾险,或者这款适合您,可以了解一下。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保险海小编整理的关于华夏常青树(旗舰版)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条款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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