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联合星康源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保什么?
复星联合星康源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类型: 重大疾病
保障期限: 终身
复星联合星康源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1. 重疾保障:108种重疾6次(分6组)赔付,赔付100%-150%保额。
首次赔付100%基本保额,后面的赔付额依次递增10%,最高达到150%;保单前10年,被保人首次确诊重疾可获得额外35%保额赔付。
重疾分为6个组别,恶性肿瘤与侵蚀性葡萄胎分为单独一组,分组较为合理。
2. 中症保障:25种中症2次(不分组)赔付,赔付50%保额。
星康源的中症种类包含了11种高发轻/中症,保障度稍有欠缺。
3. 轻症保障:40种轻症赔付5次不分组,赔付30%-50%保额。
在已知的轻症种类中,包含了至少5种的高发轻症,保障中规中矩。
4. 身故责任及豁免权:被保人18岁前身故,赔付2倍保费;18岁后身故,赔付现金较大者。带有被保人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可附加投保人豁免。
5. 特色保障:极早期恶性肿瘤可赔付2次,赔付45%保额。
6. 其他保障:可附加恶性肿瘤2次赔付;可附加心梗和脑中风2次赔付;可附加药神1号特药医疗险。
7. 健康告知:对有肝类疾病的人群友好。
乙肝小三阳或单纯乙肝病毒携带,近半年内肝功能、肝脏B超检查、肝脏指标等未见异常,即有机会正常承保,对有肝类疾病的人群非常友好。
复星联合星康源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
一、付脑中风后遗症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初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间隔3年以上再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按基本保额给付脑中风后遗症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二、急性心肌梗死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初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间隔3年以上再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按基本保额给付急性心肌梗塞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三、恶性肿瘤多次给付保险金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恶性肿瘤还有两次给付机会,每次间隔3年以上,每次按基本保额给付。
四、极早期恶性肿瘤多次给付保险金
极早期恶性肿瘤第二次给付保险金:按确诊按基本保额的45%给付; 极早期恶性肿瘤第三次给付保险金:按确诊按基本保额的45%给付; (要求极早期恶性肿瘤发生在不同器官)
五、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8岁前,按所交保费的200%给付;18岁后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六、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岁前,按所交保费的200%给付;18岁后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七、豁免保险费
初次确诊重疾、中症、轻症、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八、轻症疾病保险金
4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累积赔5次,每种疾病限一次。 第1-5次赔付比例依次为30% 、35%、 40% 、45%、 50%。
九、中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25种,不分组,无间隔期,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累积赔2次,每种疾病限一次。
十、重大疾病保险金
108种重大疾病,分为六组,每组限赔付一次,每次间隔180天以上。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10%给付;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20%给付; 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30%给付; 第五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40%给付; 第六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50%给付; 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前10年确诊,保险公司可额外按基本保额的35%给付,即按基本保额的135%给付。
综上所述,复星联合星康源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8重疾、25种中症、40种轻症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还有身故或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极早期恶性肿瘤可多次给付。可选恶性肿瘤多次给付、急性心肌梗塞二次给付、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障,想购买的朋友需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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