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人寿护身福产品介绍_投保须知_保障内容
【产品介绍】
渤海人寿护身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合同约定的80种重大疾病保障,35种轻症疾病保障(最高赔付5次),还有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被保险人轻症疾病可豁免保险费,是一款不错的重疾产品。
【投保须知】
1.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2.保障期间:终身;
3.缴费方式:趸交、期交;
4.等待期:90天;
【保障内容】
1.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35种轻症疾病,将额外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8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①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按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②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不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5 倍给付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将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4.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保险海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渤海人寿护身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投保须知、保障内容,希望给大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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