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联合倍吉星重大疾病保险责任是什么?
复星联合倍吉星重大疾病保险值得买吗?
这款产品好不好,怎样呢?复星联合倍吉星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108种,最高可选3次赔付),中症疾病保险金(25种)、轻症疾病保险金(40种)、重疾/中症/轻症豁免保险费、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还可选特定疾病失能保险金、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保障范围广,保障病种数量多,非常全面,是一款不错的产品。
复星联合倍吉星重大疾病保险谁能保?
1.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2.保障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3.缴费方式:趸交、期交;
4.等待期:180天;
复星联合倍吉星重大疾病保险能保什么?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列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②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第十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2.首次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豁免后续应交纳的保险费。
3.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25种中症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限给付一次,最高赔付2次。
4.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40种轻症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给付比例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最高赔付3次。
5.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可豁免后续保险费。
6.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数额为:
①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不含 18 周岁生日),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数额等于投保人已交纳的本合同累积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②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18 周岁(含 18 周岁生日),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数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7.特定疾病失能保险金(可选)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12种特定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特定疾病失能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特定疾病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连续给付五年或至被保险人身故(累计给付特定疾病失能保险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后特定疾病失能保险金责任终止。
8.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可选)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后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责任终止。
9.重大疾病第二、三次给付保险金(可选)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间隔期365天。
常见的重疾险有哪些
重疾险有终身重疾险和定期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是保障疾病到终身的保险。类型有储蓄型、消费型、理财型。储蓄型终身重疾险主要指保障身故和指定的重疾疾病,保障到终身。消费型终身重疾险指不保障身故也不返回保费,只保障重疾疾病到终身。理财型终身重疾险的主险一般是寿险,捆绑万能账户或者分红账户,附加险是重疾险,保障到终身,不过目前市面上已经没有这类保险了。
定期重疾险的保障期限不定,从一年到几十年都有。类型有消费型、返还型、理财型。消费型定期重疾险主要指不返还保费,在某一段时间内保障重疾的保险。返还型定期重疾险主要指保险期间内没有患重疾,也没有身故理赔,满期返还保费的保险,主要保障身故和重疾。理财型定期重疾险跟理财型终身重疾险一样。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保险海小编整理的关于复星联合倍吉星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内容,希望给大家一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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