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人寿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险骗局吗?哪些保障?

国宝人寿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险骗局吗?
1.公司简介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四川省政府主导组建,首家总部落户在成都市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
2017年1月2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筹建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许可〔2017〕57号)文件,批准公司筹建。
2018年3月2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许可〔2018〕第21号)文件,批准公司开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成都。
股东由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组成,具体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金国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商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天鑫洋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为: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
2.产品介绍
保险是提供保障的产品,而且在我国,保险也是被监管得非常严格的一个行业。大家都知道保险公司不管大小,全部归银保监会监管,任何保险产品上市都必须在银保监会处备案,所以不可能存在骗人的保险产品,国宝人寿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险当然也不是骗人的,而是正规的医疗险,主要报销的是合同规定的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年度限额高达100万元,对于治疗恶性肿瘤是足够了。
国宝人寿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险保什么?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所约定的特定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对于治疗该特定恶性肿瘤发生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费用,按照本合同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的说明、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的约定,在年度给付限额范围内给付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保险金。
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药品处方是由医院专科医生开具的、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需的药品;每次的处方剂量不超过1个月,且开具时间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

2、该药品属于本合同约定的药品清单;
3、符合本合同关于特定恶性肿瘤药品处方审核及购药流程的约定。
除上述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以外的其他医疗费用,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国宝人寿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险不保什么?
1、等待期内不赔
这款产品有3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确诊恶性肿瘤是不会报销相关费用的,只会退还保费。
2、不符合药品费用定义
这款产品对药品费用有严格的定义,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否则是不会报销的:
(1)该药品处方是由医院专科医生开具的、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需的药品;每次的处方剂
量不超过1个月,且开具时间须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
(2)该药品属于保险合同附表1所列的药品清单;
(3)符合保险合同关于特定恶性肿瘤药品处方审核及购药流程的约定。
3、符合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特定恶性肿瘤及由此导致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者地区接受治疗;
2.药品处方的开具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用法不符;
3.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药品对被保险人所罹患的特定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有效;
4.被保险人用药时长符合慈善赠药项目申请条件,但因被保险人未提交相关申请或者提交的
申请材料不全导致慈善赠药项目申请未通过而发生的药品费用;
5.被保险人所患既往症及保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引起的相关费用;
6.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
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7.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除外);
8.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9.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10.被保险人斗殴、酗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11.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12.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13.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者批准的药品或者药物。
综上所述,国宝人寿特定恶性肿瘤药品费用险骗局吗?哪些保障?当然不是骗人的,产品由银保监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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