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眼科疾病保险保障内容是什么?
【投保须知】
1.承保年龄:6周岁至18周岁;
2.保障期间:1年;
3.缴费方式:1年交;
4.等待期:30天;
【保障内容】
1.近视严重恶化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指定的眼科医疗机构的验光师,通过小瞳主觉验光方法确诊其任意一只眼睛的球镜度在保险期间内的增长幅度达到1.50D或以上的,按照近视严重恶化疾病保险金额给付近视严重恶化疾病保险金。
2.眼睛失明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双目失明或单目失明,按照眼睛失明保险金额给付眼睛失明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3.眼睛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约定的6种眼睛特定疾病,经专科医生诊断需进行住院治疗,且在就诊时使用了社会医疗保险金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就其与治疗该疾病相关的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及免赔额后,按其余额给付眼睛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约定的6种眼睛特定疾病,经专科医生诊断需进行住院治疗,且在就诊时未使用社会医疗保险金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就其与治疗该疾病相关的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并适用补偿原则后的余额的60%给付眼睛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4.眼睛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因眼部遭受意外伤害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需住院治疗,且在就诊时使用了社会医疗保险金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与治疗眼部相关的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及免赔额后,按其余额给付眼睛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因眼部遭受意外伤害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需住院治疗,但在就诊时未使用社会医疗保险金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与治疗眼部相关的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并适用补偿原则后的余额的60%给付眼睛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保险计划】
【适合人群】
平安眼科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近视严重恶化疾病保险金、眼睛失明保险金、眼睛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眼睛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保险期间1年,等待期30天,适合为6周岁至18周岁的孩子投保。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保险海小编整理的关于平安眼科疾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是什么,希望对大家理性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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