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超倍保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不保什么?
百年超倍保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期交
等待期:90天
【保障内容】
1、重大疾病保险金
提供100种重疾保障,分为5组每组疾病仅赔一次,最高可赔5次,确诊赔付100基本保额。保单前10年确诊重疾,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保单10年后-15年前确诊重疾,额外赔付35%基本保额。
2、中症疾病保险金
提供20种中症保障,不分组最高可赔2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
3、轻症疾病保险金
提供35种轻症保障,不分组最高可赔3次,赔付比例逐次递增分别为30%、35%、40%。
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18周岁前不幸身故赔付3倍已交保险费,18周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
5、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可豁免余期轻症、中症、重疾的保险费,保障依旧有效。
6、恶性肿瘤二次赔付保险金(可选)
被保险人自确诊恶性肿瘤之日起3年后再次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赔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7、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障
提供4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障,被保人自确诊之日起3年后再次确诊该种疾病,将赔付50%基本保额作为第二次心脑血管疾病理赔金。
百年超倍保重大疾病保险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百年超倍保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优势?
1、重疾额外赠送保额
投保百年超倍保的保单10个周年日内确诊重疾可获得50%的额外重疾保额;保单10个周年日-15个周年日之前确诊重疾可获得35%的额外重疾保额。虽然现在很多重疾险产品都有赠送的重疾保额的一项,但是百年超倍保赠送额额度更高,门槛更低。
2、有身价保障
不管是未成年还是已成年都是有身价保障的。现在市面上很多产品在被保险人18周岁前只会单纯的退保费,但百年超倍保被保人18周岁前身故会赔付3倍已交保额,更显关爱。
3、轻症赔付比例好
百年超倍保轻症最高可赔付3次,并且赔付比例是采用逐次递增的方式,首次赔付比例为30%,之后按5%的比例递增,最高可赔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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