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吉瑞宝多倍版保什么?有哪些优缺点?

光大永明吉瑞宝多倍版产品介绍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2、保险期间:终身;
3、交费期间:趸交、期交;
4、等待期:90天。
光大永明吉瑞宝多倍版保什么?
一、轻症疾病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35种轻症疾病,最高赔付3次,分别按合同金额的30%、35%、4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无间隔期。
二、中症疾病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20种中症疾病,最高赔付2次,每次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无间隔期。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分为6组,每组给付一次,最高给付6次,间隔期180天,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已交保险费、合同现金价值、合同基本保额三者中的最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每次按合同基本保额给付。
四、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中症、轻症疾病可豁免后续保险费。
五、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时未满 18 周岁的,将按已为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时已年满 18 周岁(含)的,将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向给付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时已为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六、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15种少儿特定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时未满 25 周岁,且同时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的给付条件,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七、少儿罕见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5种少儿罕见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时未满 25 周岁,且同时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的给付条件,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向少儿罕见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少儿罕见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八、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后(含当日),被首次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状态。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状态,即被保险人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
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且该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的,向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
九、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可选)
1、第二次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且按“重大疾病保险金”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自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确诊日起 5 年后(不含满 5 年之日当日),第二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给付后第二次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责任终止。
2、第三次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恶性肿瘤确诊日起5年后(不含满 5 年之日当日),第三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给付后第三次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责任终止。
光大永明吉瑞宝多倍版有哪些优缺点?
一、产品优势
1. 重疾分组优
作为一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当然免不了要看这款产品的分组情况了。吉瑞宝多倍版将癌症单独分组,减少了对其他疾病的理赔影响。
2. 轻、中症赔付比例高
吉瑞宝多倍版的轻症和中症中包含了大部分的高发疾病,并且赔付比例也处于同类产品的中上水平。
3. 特定保障全
光大永明吉瑞宝多倍版提供15种少儿特定重疾保障、5种罕见少儿疾病保障,被保险人25周岁确诊可获得额外赔。另外还提供老年人长期护理金,最多可以给付60个月。
二、产品缺陷
1. 交费期间短
吉瑞宝多倍版提供的最长交费期间仅20年,不支持30年缴费。交费期间越长对投保人而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缴费压力。
2. 癌症二次赔付间隔期长
现在很多同类保险产品的癌症二次赔付的间隔期为1年或者3年,但吉瑞宝多倍版将间隔期设置为5年明显太长,不利于理赔。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光大永明吉瑞宝多倍版保障内容以及优缺点的相关信息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或者还有未能解答的疑问,欢迎进入保险海咨询和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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