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养天年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障内容+案例+保险解读
爱养天年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障内容
(1)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我们按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原位癌的,我们按被保险人确诊原位癌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该项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3)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8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恶性肿瘤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爱养天年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案例
王先生为其53岁的父亲投保了“爱心人寿爱养天年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基本保额20万元,交费期为20年,每年保费7740元。
王老先生将获得如下保障:
恶性肿瘤保险金20万。
原位癌保险金4万。
身故或全残:现金价值与所交保费较大者。
假设王老先生在65岁时不幸初患原位癌,其本人将获得原位癌保险金4万元,赔付后合同继续有效。
假设王老先生在70岁时不幸初患胃癌,其本人将获得恶性肿瘤保险金20万元,赔付后合同终止;该笔保险金可用于手术治疗和术后康复,不会给家庭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爱养天年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险解读
各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有老年防癌险,虽然恶性肿瘤是其唯一的保障责任,但为了突显自家特色,保险公司也是绞尽了脑汁,原位癌、特定癌症加赔和豁免保费(投、被保险人)等责任各种的锦上添花,保障责任是多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高了,保费水涨船高也是合情合理。
对于恶性肿瘤的理赔,早在2007年,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定制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作出统一标准,既然理赔标准不存在任何争议,那保障责任和保费自然就成为产品对比的重要因素。
此次,“爱养天年”将原位癌纳入保障责任,保费自然也不是最便宜的,但对于关注癌症早期的客户们,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总结:这款保险有自己的优势,大家可以跟着保险的优势,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防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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