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关怀一生保什么?不保什么?给付条件是什么?
国泰关怀一生保什么
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若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若于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另加计按日数比例计算当期已交付的未到期保险费,并入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内给付。前述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两者,仅按其中一项保险金的约定给付;若同时导致一项以上的第一级残疾程度的,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仍以一项为限。
初次罹患癌症:若经诊断确定初次罹患原位癌症时,按住院保险金日额的十倍,给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险金。经诊断确定初次罹患原位癌症以外的癌症时,按住院保险金日额的五十倍,给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险金,但应扣除前项因为原位癌症已经领取的初次罹患癌症保险金。初次罹患癌症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住院保险金日额的五十倍为限。
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若于医院住院治疗癌症的,除住院日额保险金外,另按住院保险金日额的百分之五十乘以实际住院日数,额外给付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同一次住院期间,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以九十日为限。
癌症住院手术保险金:若于医院住院期间接受癌症治疗的外科手术的,按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住院保险金日额的三十倍,给付癌症住院手术保险金。癌症住院手术保险金的给付,每一年以一次为限。
癌症骨髓转移保险金:若于医院接受癌症治疗的骨髓移植时,按住院保险金日额的五十倍,给付癌症骨髓移植保险金。癌症骨髓移植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癌症门诊的放疗或化疗保险金:若未住院而于医院接受门诊的癌症放射线治疗或癌症化学治疗的,按住院保险金日额,给付癌症门诊的放疗或化疗保险金。癌症门诊的放疗或化疗保险金的给付,每日以一次为限。
住院日额:按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住院保险金日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期间,住院日额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以九十日为限。
重症监护病房补贴保险金:若于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治疗的,除住院日额保险金外,另按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住院保险金日额乘以实际住进重症监护病房的日数,额外给付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若同一次住院期间,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以四十五日为限。
紧急医疗转送保险金:若因疾病或伤害所需,而以救护车紧急医疗转送后,于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按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住院保险金日额的两倍,给付紧急医疗转送保险金。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期间,以给付一次为限。
住院前后门急诊补贴保险金:若同一次住院期间的入院当日起算的前十五天内,及出院当日起算的后十五天内,因治疗同一疾病或伤害,或因此引起的并发症为直接目的于医院门诊部或急诊部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的,我们按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住院保险金日额的百分之五十乘以实际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的日数,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补贴保险金。同一次住院期间,住院前后门急诊补贴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以四日为限。
国泰关怀一生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被强迫、欺骗情形下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除外;(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第一级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如投保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则我们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第一级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国泰关怀一生给付条件是什么
一、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持续有效90日以后发生疾病,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或经医院医师诊断确定罹患癌症,给付医疗责任或身故、第一级残疾。
二、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或至一级残疾的,给付身故或一级残疾保险金。
总结:看完本文大家举得这款保险如何呢?希望本文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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