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保障内容+特色+案例
美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保障内容
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一)若于年龄到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当日及以后身故或导致合同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按约定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二)于年龄到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导致合同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退还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按年交交费方式无息计算所应交的合同及附加美福重疾合同的保险费总额,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若自合同生效日起,每届满两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若年龄达到八十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即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于合同生效日起持续有效九十日以后或自复效日起,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初次罹患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4导致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术、严重Ⅲ度烧伤、严重脑损伤等情形之一的,不受前述九十日期间的限制。
美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特色
特色一是:被保人未患重疾时,每满2年返还一笔相当于5%保额的生存金,若健康生存至80周岁,可领取高达2倍保额的满期金做养老之用。无论您有无罹患重疾,它都可提供丰厚的利益。
特色二:重疾给付比例高,身故保障成本低。为了做到疾病、返还两不误,客户可以购买一份重疾险加一份两全险,但是由于市场上的重疾、两全产品都含有身故保障,两份身故保险金相加使得身故保障的比例过高,而大部分消费者更愿意将钱投于重疾保障。美福人生通过将重疾、身故、生存设计在一张保单上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客户花费相同保费时,获得更多的重疾给付。
特色三:每年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分享红利。客户可选择现金给付,也可选择抵交保费,还可选择将红利留存在公司累积生息,直至发生保险事故或满期时一起给付,将可累积成为一笔可观的现金。
美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案例
工作忙碌的周先生今年35岁,收入稳定,但事业、家庭的成功却为他带来莫名的不安,在听取了理财专家的分析后,立马对人生中的各类风险有一个较清楚的认识,也了解到这份危机感的来源。他接受了专家的建议,投保了5万保额的“美福人生”,并选择20年交费。
每年只需交5695元,相当于每月512.6元,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10万元的80岁满期金;每2年领2500元生存金。
预防胜于治疗,平时无暇关注自己身体的周先生已经想好了以后每两年要好好运用生存金彻底做一次体检。作为一家之主,周先生今后更能够无后顾之忧,努力为事业拼搏。
总结:这款保险保障全面,保费方面,可以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额,确地所需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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