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爱倍护至尊版重疾险保哪些?+特色+案例
一份重疾保障,不仅可以保自己的健康,还可以保家庭财产。今天,保险海要解读的这款臻爱倍护至尊版重疾险,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款重疾保险,保障100种重疾(可赔3次),35种轻症(可赔3次),还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多项保障。那么这款保险具体如何被?下面,请看详情。
臻爱倍护至尊版重疾险保哪些
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轻症疾病”术语项下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最多给付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且每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距上一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须大于90日。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三次时,此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A、B、C三组,详细疾病分组信息请见本条款第6条中的重大疾病分组。每组重大疾病只给付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最多给付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且每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距上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须大于180日。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三次时,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符合“轻症疾病保险金”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在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豁免合同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此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初次罹患并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疾病终末期状态”,保险公司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臻爱倍护至尊版重疾险特色
00种重疾+35种轻症=135种疾病保障,保障终身。重疾病种在现有75种基础上增加至100种;轻症仍维持原定义。
重疾最多赔3次。100种重疾,分三组,最多可赔3次。重疾可累计赔付最高300%基本保额。
轻症最多赔三次。35种轻症不分组,最多可赔3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最高可累计赔付90%基本保额。每次轻症之间间隔大于90日即可。
轻症重疾双豁免,显人性关怀。被保险人罹患轻症或首次重疾后,除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豁免本合同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
特定重疾多次赔。罹患恶性肿瘤,最多赔三次。罹患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最多赔两次。加倍的呵护,带给您多重安心。
保障全面。除重疾、轻症健康保障外,还含有终末期疾病保障、身故和全残责任,带给您全面呵护。
臻爱倍护至尊版重疾险案例
周先生,30周岁,为保障自己的健康,周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恒安标准臻爱倍护至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50万,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19995元,保险期间至终身,保障如下:
1、轻症疾病保险金:每次30%基本保额,15万×3次,合计最高45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次100%基本保额,50万×3次,合计最高150万元。
注意:首次重疾保险金给付后,轻症、疾病终末期、全残、身故保险责任终止,仅继续承担其余两次重疾保险金和特定重疾保险金责任。
3、轻症/重疾保费豁免:交费期间内,符合轻症疾病保险金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不仅可以获得相应保险理赔金额,还可以免交余期未缴保费。
4、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恶性肿瘤可额外2次赔付,每次50万,合计100万元;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可额外1次赔付,50万元。
5、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按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三者取最大值给付,至少给付50万元,合同终止。
6、全残保险金:按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三者取最大值给付,至少给付50万元,合同终止。
7、身故保险金:按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三者取最大值给付,至少给付50万元,合同终止。
合计:轻症最高45万元+重疾最高150万元+特定重疾最高150万元=345万元。
总结:这款保险适合自己的吗?小编觉得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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