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保什么?不保什么?

今天,保险海小编给大家分享一款肿瘤保险,它就是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这款产品是否适合您呢?有哪些条款呢?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保什么?不保什么?
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值得买吗?
1.公司简介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2日,由具有逾百年海外寿险经验的加拿大永明金融与实力雄厚的中国光大集团携手组建,是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人民币,总部注册在天津。
2.产品简介
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是一款针对恶性肿瘤的保险产品,投保范围广,交费方式选择多,提供恶性肿瘤保障,累计可赔付3次,每次赔付间隔期为3年,身故也有保障,确诊恶性肿瘤可豁免剩余保险费。

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保什么?
1、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第一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已交保费向被保险人给付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第一次恶性肿瘤确诊日起3年后(不含当日)患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恶性肿瘤确诊日起3年后(不含当日)患恶性肿瘤中,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2、恶性肿瘤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自确诊日后首个保险费到期日开始至最后一期保险费到期日止,保险公司豁免上述期间内您应支付的合同保险费,此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您已为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不保什么?
合同生效后,因 1-7 项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 1-9 项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且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有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的,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被保险人生存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 2 项至第 7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上述第 2 项至第 9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恶性肿瘤”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 30 日内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1.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综上所述,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保什么?不保什么?主要提供恶性肿瘤保障和身故保障金,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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