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仁康保保险计划保什么?多少钱?如何理赔?
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招商仁康保保险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款保险计划由商仁和仁康保两全保险以及招商仁和附加仁康保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在疾病方面保障100种重疾和50轻症,轻症有多次赔付,重疾则没有,这点需要注意,在下文,小编会详细说明的。那么这款保险具体如何?请看下文。
招商仁康保保险计划保什么
重大疾病保险金:一、若被保险人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按一项给付),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及主保险合同终止:(一)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之日时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二)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之日时附加合同与主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且未发生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针对被保险人被确诊的每项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被同时确诊发生多项轻症疾病,或多次发生附加合同定义的同一项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三次,则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发生轻症疾病,自确诊之日起,保险公司每年于保险费支付日豁免附加合同及其主保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附加合同及其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公司及其附加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之和给付祝寿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不含十八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及其附加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及其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及其附加合同终止:(一)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险金额;(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保险公司及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招商仁康保保险计划多少钱
王先生26岁,投保仁康保保险计划,保额20万,20年交,每年交4692元,王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1、轻症保障每次6万,累积最高18万。
2、首次确诊轻症后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3、重大疾病保障20万或按现金价值赔付。
4、祝寿金:75岁仍生存可领取祝寿金93840元。
5、身故/全残保障20或按现金价值赔付。
招商仁康保保险计划如何理赔
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总结:招商仁康保保险计划保障全面,保费也中规中矩,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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