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i保C款终身重疾险有哪些保险责任?亮点有哪些?
重疾险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购买的保险,不仅能够给我们提供全面的保障,还能帮助我们承担风险。今天我们来看看由阳光人寿推出的i保C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这款保险保障全面,投保年龄广。下面我们看具体介绍。
阳光人寿i保C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50种轻症保障,确诊轻症/重疾可豁免保费,还有身故保障。
阳光人寿i保C款产品介绍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阳光人寿i保C款保障责任
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或“重大疾病”或身故;(二)因导致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或“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轻症重疾保险金
保险公司将合同保障的“轻症重疾”分为5个组别,每一组别对应的疾病种类详见“3.1轻症重疾的范围”。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50种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当同一疾病原因或同一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同时符合轻症重疾及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轻症重疾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合同的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豁免保险费后,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阳光人寿i保C款产品亮点
1、投保年龄广
阳光i保重疾险C款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可投保,保障终身,一经投保终身无忧;
2、保障全面
提供100种重大疾病、50种轻症、以及身故保障,轻症多次赔付,可豁免,还有年金转换权;
3、交费灵活
多种交费期间可选(3/5/10/15/20/25/30年交/交至60周岁),可年交可月交,满足不同交费喜好的客户。
4、轻症多次赔付
最多可赔付5次,每次按基本保额30%,赔付比例高,累积最多可赔付基本保额的150%;
5、轻症豁免
首次确诊轻症即可豁免余期保费,减轻患者心理和经济双重负担,让患者能安心治疗;
综上所述,阳光人寿i保C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全面,轻症多次赔付,适合我们大部分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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