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瑞玺终身寿险怎么样?有什么保障?

瑞泰瑞玺终身寿险怎么样?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地在首都北京,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合资寿险公司。投资方为国家能源集团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南非耆卫集团耆卫人寿保险(南非)有限公司。
瑞泰人寿依托中外方股东雄厚的实力和国际化管理经验,融合市场实践和消费者需求,不断推出为中国客户量身订做的保险理财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致力于成为中国金融市场长期投资理财解决方案的领导者。

瑞泰人寿最近季度(2019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26%,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26%。最近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为B类。
瑞泰瑞玺终身寿险出生满30天-60岁可投保,交费期间多种可选,健康告知和免责条款只有3条,提供是和全残保障,保额每年以3.5%复利递增,还可附加附加减额定寿保额增加保障。
瑞泰瑞玺终身寿险有什么保障?
瑞泰瑞玺终身寿险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按如下方式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未满18周岁,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① 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累计所交保费;
② 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已满18周岁,且于交费期满日(含)之前身故/全残,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① 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累计所交保费的160%;
② 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已满18周岁,且于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后身故/全残,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① 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② 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累计所交保费的160%;
③ 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瑞泰人寿瑞玺终身寿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本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以上就是对瑞泰人寿瑞玺终身寿险这款产品的介绍,对于这款产品,不论是从保障上还是条款完善的程度上,都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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