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行宝2.0两全保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不赔?
安行宝2.0两全保险投保须知
承保公司:太平洋保险
保险期限:20/30年
缴费方式:年交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产品特色:中长期意外保障产品,两种保障期限可灵活选择,针对驾驶或乘坐司机车、乘坐电梯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
安行宝2.0两全保险保什么?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二、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4轮及以上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三、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四、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电梯设备运输、安装、修理和拆卸期间或消防操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内。
五、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六、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1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5×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七、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10%;
(2)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八、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05%;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安行宝2.0两全保险什么情况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本附加险条款“2.3保险责任”中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或附加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本附加险条款“2.3保险责任”中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全残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
(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3)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14)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对于本附加险条款“2.3 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任何一项保险金,如果我们均不承担给付责任,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安行宝2.0两全保险保什么及什么情况不赔就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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