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金满盈保险保险责任是什么?不保什么?
阳光金满盈保险产品信息
承保公司:阳光人寿
保险期限:5年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产品特色: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满期还有满期金。
阳光金满盈保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若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2)若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
2、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3)若身故时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40%;
2、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4)若身故时已满61周岁(含),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2、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阳光金满盈保险有哪些不足?
两全保险缺点分析:
1、保障责任单一。两全保险的保障内容比较单一,一般只有生存和死亡责任,其他的医疗、重疾、意外保障都没有,投保人需要再附加其他险种。
2、保费高。由于两全保险同时保障生存和死亡,而且保障期限很长,因此其保费水平较高。比起同样也保障死亡的定期寿险来说,保费起码高出几倍。
3、保值功能差。上文也说到了,两全保险是储蓄保险。如果是没有理财功能的两全保险,其价值可能在通货膨胀的影响下越来越小,几十年后的价值远不及如今的价值。
阳光金满盈保险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阳光金满盈保险保险责任是什么及不保什么等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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