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50
1、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百年人寿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合同累计所交保费的一定比例,其具体比例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有关,身故年龄给付所交保费比例:0-40周岁为160%;41-60周岁为140%;61周岁以上为120%。
2、满期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然生存,百年人寿按照合同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百年人寿不承担合同款规定的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百年人寿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百年人寿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百年人寿
投保年龄:0至65周岁
保险期间:5年
交费期间:趸交
综上所述,百年裕两全保险+分红型保什么及不保什么就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