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福2019保险责任有哪些?定期还是终身寿险更好?
人保福2019谁能买?
(1)、产品组成:人保福2019由《人保寿险人保福终身寿险2019》和《人保寿险附加人保福重大疾病保险2019》组成;
(2)、投保年龄:0-65周岁;
(3)、保险期间:终身;
(4)、交费期间: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30年交;
人保福2019保什么?
一、人保寿险人保福终身寿险2019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身故或全残,按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且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人保寿险附加人保福重大疾病保险2019
1、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按本附加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2、现代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现代病(一种或多种),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现代病特别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圈中人
3、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每次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身故或全残,按本附加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人保福2019有哪些特色?
人保福2019为被保险人提供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保障,3种现代病特别保险金(脑癌、白血病、骨癌),50种轻症疾病保障(最高赔付3次),还有身故或全残保障,是一款不可多得的保险产品。
买保险选择定期寿险还是终身寿险好?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在相等的条件下,后者比前者要贵很多。那么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选择哪种好呢?不同年龄和经济状况的人士适合选的险种是不同的。
1、定期寿险对于收入较低而保险需求高的人士更适合,能花少量的钱,获得更高的保障,适宜人群如下:
1)作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经济支柱;
2)刚出来工作,没有很多收入的年轻人;
3)单亲家庭且子女还很小,没有成人的,万一发生意外,子女就没有基本保障了;
4)债台高筑者;
2、终身寿险对于经济收入稳定也比较高、有遗产规划需求的人群更适合。 保险是可以指定保险金受益人的,可以全部依照投保人的意愿分配,且受法律保护,不收遗产税,可把钱留给自己的孩子,终身寿险适宜人群如下:
1)到了中年的家庭富裕型人士,希望身故后能给家人留一笔钱。
2)终身寿险具有投资和保障两大功能,有稳定型投资需求的人群适合选。就算保险期间急需资金的话,可通过保单贷款的方式来实现资金的周转。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保险海小编整理的关于人保福2019保险责任有哪些,以及定期和终身寿险的投保指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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