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福星保险计划投保须知_保障条款_产品评测
【投保须知】
平安大福星保险产品计划有哪些组成呢,它主要由主险和附加险组成,下面请看详情。
(1)、产品组成:平安大福星保险产品计划主险《平安大福星终身寿险》、附加险《平安附加大福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C,120)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成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组合而成;
(2)、投保年龄:18至55周岁;
(3)、保险期间:终身;
(4)、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期交;
(5)、等待期:90天;
【保障内容】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身故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按照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3、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初次确诊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后生存满5年或5年以上,第二次经医院确诊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照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在第二次确诊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后生存满5年或5年以上,第三次经医院确诊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照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4、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免予收取自本条款约定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本项责任所豁免保险费的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所豁免保险费的金额不包含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附加险的保险费及附加疾病保险的保险费。
5、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附加险合同所在的保险合同中包含附加疾病保险,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不属于附加疾病保险合同的“约定疾病”,保险公司免予收取自本条款约定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附加疾病保险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产品评测】
平安大福星保险产品计划为被保险人提供120种重疾保障,确诊重疾即可豁免保费,恶性肿瘤可二、三次赔付,还有身故保障。平安大福星保障范围广,专注重疾,豁免贴心,搭配灵活,保障更加人性化,适合当前还没有重疾险的成年人。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保险海小编整理的关于平安大福星保险计划投保须知、保障条款、和产品评测,希望帮助大家认识这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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