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童年两全保险保什么?有哪些缺点?+投保案例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人的口袋是越来越有钱,花钱也不在忌讳什么,特别是在孩子身上花钱,是从来不节省,所以针对这一块,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针对少儿的两保险,人保也是其中的一员,所以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带来了的是关于人保金色童年两全保险相关内容大家的解读。下面,请看详情。
金色童年两全保险保什么
1.重大疾病保险金:59种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等待期180天)。
2.特定疾病(轻症)保险金:30种特定疾病(轻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等待期180天),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1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
3.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住院日数给付(等待期180天)。
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年满65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主附险合同剩余各期保险费。
5.满期保险金:30年满期保险金=累计已交主附险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的120%。
6.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按已交的主附险合同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按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金色童年两全保险有哪些缺点
1、保费保费比终身寿险和消费型保险贵。
人保金色童年为主险为人保寿险金色童年两全保险及人保寿险附加金色童年重大疾病保险的两全组合保险产品。所以两种保险必须同时投保,主、附险基本保险保额、保险期间必须一致。投保两全型保险实际上连续投保了两份保险,所以其价格偏高。
2、缴费期较长。
人保金色童年保险采取趸缴的方式交付保费,缴费期间一般为5年或10年。
3、若被保险人在18岁之前身故,退回的仅仅是所交的保费。
该保险规定,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而少年儿童在18岁之前往往是抵抗力较弱且容易患病的时期。
金色童年两全保险投保案例
投保人:任先生30岁;被保险人:0岁男孩;缴费期间:10年;保障期间:30年;基本保额:5万;年交保费:3715元。则可享有的保障为:
1、如果罹患重大疾病,赔付50万。
2、罹患特定疾病,赔付10万。
3、意外住院津贴:每天津贴保险金为50元,一次住院180天为限,多次累计最高为1000天。
4、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为44580元。
5、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未满18岁,则返还所交保费;身故时已满18岁,则赔付25万。
6、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后期保费。
总结:金色童年两全保险买吗?看完上文,相信你有了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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