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金鑫盛终身寿险与金鑫盛17的区别+保险合同解读
今天小小编要介绍的是平安金鑫盛终身寿险,这款终身寿险可不是金鑫盛17,这款保险是并没有重疾保障的,这是小编最先要告诉大家的,平安鑫盛终身寿险投保门槛低,偏重保障,是一款不错的保险。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金鑫盛终身寿险与金鑫盛17的区别和解读金鑫盛终身寿险保险合同。
金鑫盛终身寿险与金鑫盛17的区别
平安金鑫盛保险介绍:
平安金鑫盛是一款终身寿险,只提供身故保障,一旦保险人身故则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该产品是不提供重疾保障的。
金鑫盛17保险介绍:
据了解,金鑫盛17可提供45种重大疾病保障,并且无需无需事后报销,确诊就立即赔付,倘若消费者不幸全残、身故、或者罹患45类重疾中的一种,还可豁免余下保费,每年还可享受公司红利分配。
如果从介绍无法了解其区别的话,我们从案例来分析:
金鑫盛投保案例:王先生为自己投保平安金鑫盛终身寿险,基本保险金额为20万元,交费期为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亮亮。那么一旦王先生不幸身故,儿子亮亮将领取2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金鑫盛17投保案例:陈先生给儿子小陈投保安鑫盛2017保障计划,年交保费4489.41元,交30年,保障终身。小陈可获得以下利益:
1、45种重疾:一旦罹患45类重疾中的一种或多种,给付保险金30万元。
2、身故:若不幸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给付高额身价保障,至少31万元。
3、分红:每年享受公司分红,若不领取,保障逐年增长。以中档分红为例,30岁时生存总利益高达10.7万。
4、保费豁免:若小陈罹患45类重疾中的一种或多种,可豁免后期保费。
从以上内容来看,金鑫盛是一款长期寿险,只保身故,保障功能单一。而平安鑫盛17是一款长期的保障型分红险,覆盖了45类重疾,还可提供身价保障。除了每年可参与公司分红之外,还自带保费豁免功能,这也是金鑫盛和金鑫盛17最大的区别。
金鑫盛终身寿险保险合同解读
1、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5周岁。
2、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3、犹豫期。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认为本主险合同与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无息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主险合同时,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4、保单成立。
提出保险申请和同意承保后,本主险合同成立。
5、保单生效。
本主险合同自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6、交费方式。
本主险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按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总结:看完以上内容,想必大家对于金鑫盛终身寿险有了一定的理解,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