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热销少儿保险险种精选分析
中国人寿少儿保险险种包括很多方面,有重疾,两全以及意外伤害等。具体有以下各方面:
少儿两全保险: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主险、国寿子女教育两全保险(A款)、国寿育才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主险、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少儿意外险:中国人寿阳光宝贝保障计划A、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阳光宝贝保障计划A和国寿附加学生儿童身故意外伤害保险。
少儿医疗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国寿附加学生补充医疗保险。
少儿重疾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一、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二、中国人寿阳光宝贝保障计划A
适合人群:学生、婴幼儿
保障期限:1年
投保年龄:28天-25周岁
产品亮点
1、防范意外和疾病风险,集合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意外/疾病住院津贴、意外医疗于一体的综合意外健康保障。
2、无需体检即可投保,重疾和疾病住院等待期仅有30天,承保各种恶性肿瘤,一旦确诊罹癌,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赔付。
3、因疾病或意外住院,都可获得每日定额给付保障,非常适合0-25岁婴幼儿或学生首选意外健康类保障计划。
4、网络投保,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365天全年无休,在线提供咨询和保全变更服务。
三、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产品特色: 专属少儿学生投保的医疗险,承担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保障。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主合同相同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项目
医疗保险金
若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附加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或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四、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产品特色: 专属少儿投保的住院补贴产品,提供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主合同相同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主合同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含二级以上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我们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的住院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综上所述,中国人寿在少儿险这一方面还是相当重视的,有许多供大家购买的少儿险。可以选择的余地也比较多,在购买少儿险的时候大家可以从自身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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