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怎么样?什么不保?附案例分析
合众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 身故保障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合众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什么不保
因下列第(1)-(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雪、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1)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12)被保险人猝死。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2)-(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合众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案例分析
张先生45岁,私营企业老板,多年在商场打拼,生意场上的起起落落也让他感觉到晚年养老的风险,于是张先生想通过十年时间逐步转移人生风险、建立个人养老金帐户,使自己的产业能够基业长青,张先生在多方考虑后选择了市场上最新的一款保险产品——合众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
张先生选择交费期10年,保险金额100000元,年交保费45570元,基本利益如下:
持续保险金、生存保险金:一直生存的,张先生从4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可以领取年交保费15%的持续保险金6835.5元、保额15%的生存保险金15000元,共计21836元;从4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64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领取年交保费5%的持续保险金2278.5元,共计16次,共计36456元,基本保额5%的生存保险金5000元共计16次共计80000元,张先生从4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至64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持续保险金、生存保险金两项共计领取138291.5元
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一直生存,张先生从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领取基本保额18%的养老金一直到104岁保单周年日,长达40年的保障老年优越生活,并且保证领取20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的20年内身故,则我们将按保证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主合同终止。(即保证锁定至84周岁的养老金利益),养老金每年生存领取18000共计领取40次共计720000;如果张先生一直生存,从85周岁开始至104岁将加倍领取,再领取基本保额18%的高龄养老津贴安享晚年,每年18000共计20次共计360000,养老年金、高龄养老津贴两项共计领取1080000元
综上所述,合众优年养老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所能获得的收益还是非常可观的,大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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