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聚盈年金保险怎么样?保什么?不保什么?

中银聚盈年金保险怎么样?
保险公司:中银三星人寿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3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105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交
产品特色:投保后第5年可领特别生存保险金;第6年开始至保险合同期满,每年可领生存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领取满期保险金。
中银聚盈年金保险保什么?
一、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在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二、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6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该日)前,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该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该日),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两项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特别生存保险金;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银聚盈年金保险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或在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作为一款分红型年金险中银三星中银聚盈提供特别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金,还有身故保障。如要有需要投资理财的用户,这款产品会是不错的选择。若还有疑问可以来咨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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