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鑫悦千禧终身年金保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不赔?
百年鑫悦千禧终身年金保险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保障类型: 年金理财
保障期限: 终身
百年鑫悦千禧终身年金保险保什么
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 5 年起至第 9 年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总保险费的10%向受益人给付一次特别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 10 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 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余下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60 周岁。
百年鑫悦千禧终身年金保险什么情况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投保人故意自伤、猝死、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
(3)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4)投保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投保人因怀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人工受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精神疾患、医疗事故导致的意外伤害;
(7)投保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8)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9)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除以上“2.1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其他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见本合同“1.3保险责任”、“4.2保险事故通知”、“5.1犹豫期”、“7.3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7.5年龄性别错误”、“7.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综上所述,百年鑫悦千禧终身年金保险保障多,规划灵活,保单可贷款,还有不错的收益,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本站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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