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福鑫高照年金保险有哪些产品特色?不保什么?红利怎么领取?
前海福鑫高照年金保险有哪些产品特色?
1、特别领取
主险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时被保险人仍生存,可按年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领取特别生存保险金。
2、增额年金
主险合同生效满6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含)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止,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可领取生存保险金。
3、安心养老
被保险人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可领取养老保险金。
4、参与分红
保险期间内每年有分红机会,分享公司盈余分配,共享经营成果。
重要提示: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前海福鑫高照年金保险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之日(若曾复效,则自主险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除上述情形外,条款中还有其他显著标识的免除本公司责任的内容,详情请见条款中背景突出显示的部分。
前海福鑫高照年金保险红利怎么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若在保单年度中主险合同终止,我们会将上一红利派发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红利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您。
综上所述,前海福鑫高照年金保险的一些其他的产品内容就介绍到这,大家还有疑问可以来咨询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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