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保什么?保险责任是什么?
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产品信息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 年金理财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保什么
一、养老保险金
1.选择一次性领取的,本公司给付养老保险金后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选择分期终身领取且无保证领取期间的,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 身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选择分期终身领取且有10年或15年保证领取期间的,如被保险人于 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本公司继续给付至保证领取期间届满,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于 保证领取期间届满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其身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选择定期领取的,本公司每年或每月依约定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定期领取期间届满,对该被保险 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收到该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当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保险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受益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养老金可一次性领取、分期终身领取或定期领取,具有高额身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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