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运百年养老年金保险保哪些?怎么样?+案例
福运百年养老年金保险保哪些
养老年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年金领取年龄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且您已足额缴纳所有应交保险费、并偿还所有保险单借款本息,我们向被保险人支付养老年金,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为二十年。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将一次性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以下两项的差额作为未领取的年金总和:(1)二十年保证给付期内我们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合计295%保险金额)与您累计已缴纳保险费的110%之间的较大者;(2)我们累计向被保险人支付的养老年金总和。若被保险人在年金保证给付期满后仍生存,我们继续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生存至年满一百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本合同终止。若您投保时选择的领取频率为每年领取,我们按年度年金给付金额每年支付年金;若您投保时选择的领取频率为每月领取,我们按年度年金给付金额的十二分之一每月支付年金。首期年度年金给付金额等于保险金额的10%;此后,被保险人生存每满一周年,年度年金给付金额按首期年度年金给付金额的5%增加,直至年度年金给付金额达到首期年度年金给付金额的200%后停止增长。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我们开始支付养老年金前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列两项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1)该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2)您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在我们开始支付养老年金前身故,且身故时已满十八周岁,本合同终止。我们按下列两项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1)该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2)您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的110%0若被保险人在我们开始支付养老年金满二十周年后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下列两项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1)您累计已缴纳保险费的110%与我们累计向被保险人支付的养老年金总和之间的差额;(2)零。
福运百年养老年金保险怎么样
老有所养,长寿无忧。
1.养老金最长可领取至百岁,无忧生活,一生尊享。
2.给付总额有保底,保证给付金额为“前20年年金”与“已缴保费的1.1倍”两者取大。
3.养老金年年递增,最高可增至首期养老金的两倍,保证品质生活。
4.养老金可放到累积账户进行复利累积,在需要时领取。
5.88岁额外给付一倍保额的祝寿金。
岁岁分红,锦上添花。
每年至少将分红险业务70%的可分配盈余分给客户,红利享受复利累积,您可坐享收益。
领取年龄,自由选择。
有50、55、60、65岁多达四种年金领取年龄可以选择,什么时候退休,您决定。
交费方式,灵活多样。
交费期间可长可短,可每年交费,也可每月交费。年交月交还可互相转换。
福运百年养老年金保险案例
何先生,30岁,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福运百年”,并设定养老金领取年龄为60岁。何先生选择了分20年交费,年交保费10687元,总共需交费约21.37万。何先生可获得如下保险利益:
1、养老金:
从60岁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领取一笔养老金。首期领取金额为10000元,之后每年增加500元,直至80岁保单周年日,领取额达到20000元后不再增长;20年保证给付期内的养老金总额为29.5万,若何先生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一次性支付29.5万与已支付年金的差额。
2、祝寿金:
88岁保单周年日,可领取祝寿金10万元。
3、身故金:
开始领取年金前身故,给付所交保费的1.1倍与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保证给付期后身故,给付29.5万扣除已领取年金后的余额。
4、保单红利:
在保险期间内,享受公司分红。红利可每年领取,也可累积生息,在需要时领取。
总结:这款保险作为商业养老保险补充社保购买是可以的,当然看个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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