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30岁男性投保太平洋利享年年年金保险
对于30多岁的人来说,一般这个年纪的,手上都有些积蓄,这些闲钱放久了,慢慢就不值钱了。懂得理财的朋友,可以考虑一下,利用闲钱来进行投资,增加自己的经济收益。接下来,小编通过针对30岁男性投保太平洋利享年年,案例分析这款产品的收益情况。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5天-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3年交、5年交、10年交
【保障内容】
1、祝福金
自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2、关爱金
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未满50周岁的,自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10%给付一次关爱金,直至合同第19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较早者为准)。
3、祝寿金
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已满41周岁且未满50周岁的,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祝寿金金额给付一次祝寿金。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已满50周岁的,在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祝寿金金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不含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含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投保案例】
柳先生今年刚好30岁,是58同城的网络运营主管,想给自己买一个理财类保险产品,经过筛选,投保了太平洋利享年年年金保险,交费期间10年,每年缴纳5万保费,基本保额1745元,搭配传世赢家万能账户。那么,柳先生的保单收益如何计算呢?
1、祝福金:柳先生从35岁起,每生存满一年给付1745元,一直给付到终身。假设生存至85周岁祝福金可领取约8.9万元。
2、关爱金:柳先生40岁起,每生存满一年给付5万,一直给付到49岁,共给付10次,合计50万。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如果柳先生40岁前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40岁后身故或全残,给付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4、红利:投保首年即开始享受保险公司红利分配。
5、万能账户增值:每年的祝福金、关爱金、红利均进入传世赢家万能账户二次增值。
以中档红利和中档万能结算利率(4.5%)演示,至60岁生存总利益达130.5元,至80岁生存总利益达313.9万元。
综上所述,理财险不但可以保人,还可以保障您的收益,对于经济状况良好的人们,可以考虑下理财产品来增加收益。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