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幸福到老分红型产品须知与保险责任带案例
要知道人的自然寿命大概在110岁到150岁,现阶段都已经证实人的寿命应在100岁以上,所以养老成为了一个终生性的一个话题,购买养老保险也成为了一个保险趋势,要知道虽说我们都都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但退休后的一个养老金,着实让人并不满意,所以商业养老保险横空而出,今天要把要介绍的就是这样一款年金养老保险:恒安幸福到老年分红型。这款保险既能得到保障,又能实现财产增值。具体请看下面。
恒安幸福到老年分红型产品须知
1、承保年龄:30天-65周岁。
2、保险期间:终身。
3、交费期间:3年、6年、8年、12年交。
4、分红方式:保额分红。
5、保险责任:养老保险金我、身故保险金。
7、最低保额:6000元,千元整数倍。
恒安幸福到老年分红型保险责任
1、养老保险金给付。
本合同项下养老保险金的领取起始年龄分别为被保险人的50、55、60和65周岁,由您在投保时选定,并在合同中载明。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您在投保时选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自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每年按该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有效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满99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领取期间不幸身故,则按本款第二项中相关规定处理,并且我们不再承担给付养老保险金的责任。
2、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已满20年,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有体恤金红利,则同时支付,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后身故,且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20年,我们按以下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有体恤金红利,则同时支付,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20-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次数)×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10%。
恒安幸福到老年分红型投保案例
汪先生,今年35岁,是一名民企经理,考虑到当下的退休金制度,汪先生决定购入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对退休金进行补充。
在专业人士的推荐下,汪先生选择了恒安标准幸福到老长寿版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交费37300元,交费期为8年,初始保险金额为20000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保险期间为终身。
合同生效后,汪先生的获得的权益如下:
1、汪先生自60岁开始,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保证领取20年。
2、60岁时每月领取3,502元,累计领取养老金42,027元。
3、67岁时每月领取3,894元,累计领取养老金310,375元,大于所交总保费298,400元。
4、80岁时每月领取4,938元,累计领取养老金1,001,561元,为所交保费的3.36倍。
5、至80岁保证领取期满后,若李先生仍生存,可以继续每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
90岁时每月领取5,977元,累计领取1,660,292元。
100岁时每月领取7,342元,累计领取2,463,335元。
总结:投保年金保险一定要注意,保险缴费年限是很长的,所以大家根据自己需要和经济能力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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