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悦一生保障计划的产品特色及保险责任
随着投资理财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去购买理财产品,让自己的财产增值,但正所谓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许多人都是理财亏损,所以更多人开始选择购买理财保险,来为自己的财产增值。为什么呢?首先因为理财保险有的险种具备保障的功能,其次比较安全,风险不会太高。所以今天小编推荐一款国寿的理财保障计划:国寿鑫悦一生保障计划。
国寿鑫悦一生保障计划的产品特色
1、收益持久。
自合同生效年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效对应日,则按照基本保额100%固定领取年金,可一直领取到终身,保证长久稳定收益,可谓“年金年年领,收益享终身”。
2、支取灵活。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可选择7种方式领取关爱金,最早55岁便可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既可二次理财,又可补充养老,实现多重人生规划,被誉为“一辈子”的守护。
3、兼具增值功能。
消费者在投保“鑫悦一生”保险组合计划的同时,即可享受“鑫账户”所带来的财富增值回报。同时,万能账户可追加,双账户共同增值,帮助客户实现“双账护航”“双账增值”,年金、关爱金、红利自动进入鑫账户,让收益更稳健、让财富更增值、让人生更自在。
国寿鑫悦一生保障计划的保险责任
1、年金:自合同生效年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100%基本保额给付年金。
2、关爱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返还全部已交保费。
3、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身故,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年金总额与本合同关爱金领取日起已给付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合同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后身故,合同终止,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4、红利: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关爱金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前,每年享有红利,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5、双账户增值:
卓越版万能鑫账户作为封闭账户,对接中国人寿最优质资产。
惠享版万能鑫账户作为追加账户,实现客户个人财务规划。
总结:国寿鑫悦一生保障计划适合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投保人购买,买保险肯定以保障型的保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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