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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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两个孩子”政策出台,许多人就会关注它。那么,第二个孩子的产假是多少?国家对第二个孩子的产假有什么规定?也许很多人不知道。为您收集了这些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国家和上海的有关法律法规,第二胎产假规定如下:
<P>一、要生第二个孩子,必须满足某些实质性和程序性的要求。依法取得生育证明后,即计划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二、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
三、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月生育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生育或流产月份城镇养老保险费缴纳的依据。当月工资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用人单位的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仍应当补足。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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