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额确定?怎么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额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现在常见的一种保险,大家有很多的人都会为家庭财产投保,它是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险。它确保城乡居民在固定地址和相对静止状态下保管的各种财产和物品。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配件、家具、家用电器、非机动车辆和其他生活资料,都可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居民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及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等亦可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是否合适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发生损失时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和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数额的高低。
一般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是如何计算的?我们一起来看具体情况,一般是根据保险金额的保险费率计算的。保险费率是根据各地区和保险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一般来说,是1=-3=,也就是说,每千元每年的保险费是1-3元。若保险金额为21万元,则被保险人应交纳的保险费为2100003=630(元)。可见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一个高保障、低收费的险种。超额投保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按实际价值赔举例来说,小陶之前投保了某保险公司10万元保额的家财险,并附加10万元的室内财产盗抢险,主要承保家电、金银首饰等。
不久前,小陶一家出门旅行时,小偷光顾并偷走了他家里的一些金银首饰,总价值超过3000元。小陶参加保险时,他认为金银首饰在家里最有可能被偷。特意将金银首饰的保额调至5000元,小陶对保险公司提出5000元的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只同意按实际损失进行理赔。记者了解到,所谓超额保险,就是投保时确定的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出险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对超额投保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认为投保人是恶意超额投保,企图获得额外收益,保险公司则视保险合同无效。但如果是因为保险标的处于贬值通道,才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的保额无效。重复投保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眼下,保险公司推出的家财险种类越来越多,且保费也比较低,一般在百元左右,于是,不少市民往往会在a公司投斌,又会在b公司投保,这样,无意之中的重复投保,就成为另类的超额投保。对于重复保险,保险公司通常规定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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