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财险案例,家庭理财知识
A女士为家庭财产保险加上盗窃和抢救投保。去年夏天,她损失了大约5000元,包括500元的现金,1000元的手机,2000元的衣服和500元的DVD。胡女士报警后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5000元。保险公司查验现场及参考警方资料后认为,胡女士家门锁完好,失窃的主要原因是胡女士防范不严、忘记关好窗户,这不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此拒赔,由胡女士自己承担5000元损失。
B先生也进行了保险的投保,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在投资保险公司财产保险时选择了“室内财产”项目,并告知他保险单上一台电视机价值3000元。次年夏天,台风灾害中电视机因漏电而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在索赔调查后获悉,目前类似的电视机已减至1800元。由于赔偿只能根据保险事故时的实际价值来计算,A先生只能得到1800元的现金赔偿。
C先生的房子和装饰品的实际价值是50万元,但是为了节省保险费,他只投保了20万元。灾后,房屋和装修的实际损失为10万元,按不足的保险比例赔偿。他只能获得10×(20/50)=4万元的赔偿。因此专家建议对于房屋等大型家庭财产要足额投保,才能获得充分保障。
D女士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对于这一保险我们还需要了解的就是这一保险的保险金额是90万元,她丈夫的工作单位为他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是60万元,两份保险的总保险金额超过了家庭财产总价值100万元。后来,保险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是90万元。由于重复保险采取各保险公司按比例责任分摊原则进行赔付,那么C女士获得的赔款为90×90/150=54万元,她丈夫获得的赔款为90×60/150=36万元。其实,如果她丈夫没有投保,C女士同样能获得90万元的赔偿。可见,重复保险很容易造成一部分保费白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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