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公司拒赔,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回事
如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保险合同争议,可采取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一般说来,如果发生了保险纠纷,有这么几种办法可以维权:
首先,在投保时,客户除了要听取代理人的介绍外,关键是自己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关注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等内容。如果仍不清楚,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电话咨询,了解你应该享受的权益和应该履行的义务。
此外,投保者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保险监管部门举报。在电话投诉时,要记下接听电话的客服人员的姓名或工号。一般说来,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都是有录音的,而消费者也要将对方的解答要点记下,有条件的也可在告知对方之后进行录音。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即可提供给相关部门证据材料。
近日,瓦市某郊区内一家华人店面深夜遭撬,业主次日发现后,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大门被撬不属于意外拒赔。
据西班牙欧浪网报道,近日,笔者获悉瓦市某郊区内一家华人店面深夜遭撬,盗贼入店后偷窃一空。业主在次日发现后立即报警并保留现场,联系上自己的保险公司,欲向公司索赔。 然而,在随后业主与保险公司对于赔偿协议的时候,却对被撬的店门引出争议。
据了解,华商陈某(化名)在郊区一带开了一家店面,在店面开业之际,陈某就与一家老外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协议,陈某每年定期支付一笔保险费用。
据知情人告诉笔者:“陈某是个谨慎的人,所以对于保险的钱他根本不会去省,而且还把能上保的全给上了,就是他店里的工人,也全部都上了保险,就怕出点意外。
他和这家保险公司签协议到现在期间也有几年的时间了,这几年来一直没出过什么事情,所以他们之间也没产生过摩擦。”
然而当陈某店面被撬,店内出现损失的时候,陈某自然想到保险公司,并与之联系上。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在随后到现场做过查看,并拿了一份书面文件让陈某签署。
据知情人告诉笔者:“当时那工作人员拿出的是记录店面受到破坏及财务损失的说明,陈某随后也签了字。”
而当警方对此事做调查的时候,陈某也与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事宜。然而,在有关店门被撬,导致价值2000多欧元的店门无法使用,必须更换的问题上,保险公司却不肯妥协。
据知情人告诉笔者:“也不知道那小偷是来偷东西还是来搞破坏,整个门都弄坏了,找人来看过之后都说要重新装一个。但是保险公司就不肯了,说修理费可以出,但是重新装一个就不行。”
原来,保险公司派出与陈某商谈赔偿事宜的工作人员是这么告诉陈某的:“大门被撬不属于意外,不在我们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
对于工作人员的话,陈某显然是不认同了,他表示:“大门是小偷破坏的,怎么就不是意外了?难不成是我自己请小偷来我店里偷东西,然后再把我的店门给打烂的吗?”
对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话陈某很不认同,并直接出言讽刺。而随后,双方就大门赔偿问题一直僵持不下。而在警方方面,对于犯案的小偷也一直未有消息,该案件似乎陷入僵局。
此时,尽管陈某还在与保险公司方面僵持,但为了店面能够早日重新营业,他找来华人修理工,将大门换个新的,随后开始营业。事后,据知情人告诉笔者:“这件事最后没有结果,陈某也没有要回店门损失的赔偿,也因为这样,他和那家保险公司中断了合同。”
保险合同中都会有免责条款,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投保人一定要仔细阅读,避免日后出现争议。当然,如果发现保险条款中本身写法有问题,也可以提起辩论,先讨论这份保险合同是否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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