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意外保险的“盲点”
摘要:长达几十年的人生发生意外再正常不过,以至于保险已经与房子、车子平起平坐。但是,作为“门外汉”,大家在购买综合意外保险时难免会有一些误区。本文就向大家详细介绍了购买综合意外保险的误区。
作为最安全的出行方式,飞机都难免出现意外。长达几十年的人生发生意外又何足挂齿。现在,保险已经与房子、车子平起平坐,成为家庭三大件之一。但是,作为“门外汉”,大家在购买综合意外保险时难免会有一些误区。下面向大家一一介绍。
综合意外保险误区一:犹豫期
犹豫期一般只是针对保险期间较长的险种,如寿险、健康险等等。它是指投保人从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几日内的一段时期,保险公司设立犹豫期的目的是为了让投保人拥有更充足的时间考虑是否购买该保险产品。
一般而言,意外险的保险期间都较短,因为没有必要设定犹豫期。目前,不少保险公司的意外险都打着全额退保的噱头,但事实上这些产品并无法实现全额退保。
有的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只有寿险的条款中含有犹豫期,而意外险并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而如果在公共条款中包含犹豫期,这就意味着意外险也附带犹豫期。此时,意外险费也可按一定比例退还。
综合意外保险误区二:保额高,赔付高
旅游已经成为人们闲暇生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旅客很少知道对于赛马、攀岩、漂流、滑板、蹦极等风险较高的运动项目,保险公司往往是免责的,因此投保人非常有必要购买相应附加意外险。
另外,保险公司对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一定的规定限制。未成年人尚不具备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是按当地10年基本生活标准确定。据了解,多数地区的该标准不超过5万元。为此,家长在为孩子购买综合意外保险时,就应当适当控制保险额度,以免超出保额上限。
综合意外保险误区三:保所有“意外”风险
意外险只有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意外事件发生时才产生相应的理赔。而有些情况是投保人意识控制范围内的事情,如自杀、自伤等等,这些情况都无法享受意外险的保障。
而对于某意外事件是否在综合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若造成伤害的原因出于意外,则伤害亦属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伤害一般不认为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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