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33
消费者有权利选择保险,同时也有权利退掉自己不喜欢的保险,但是,退掉一些保险,将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丧失原有保单的保障功能 中途退保从表面上看,好像你仅仅退掉了保险合同而已,实际上退掉的更大部分是已经获得的人身保障,将会破坏掉个人人身风险的规划方案完整性,使得自己失去已经拥有的保障。 2.严重现金损失问题 保险是一种长久性的、在多数规律基础上经营的商品。保险公司不会在短短的一两年之内就获取高额的利润。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之后,尤其是在前一两年之内,扣除人事,行政费用以及业务佣金之后,几乎没有利润,因此,中途解约对保险公司来讲,只有一个结果--损失惨重。对于保户来讲,由于在前一两年之内,根本就没有产生保险现金价值,因此,退保得到的现金肯定会远低于所缴纳的总保费,直接造成保户在金钱上的损失和浪费。 3.风险偷袭期的产生 由于旧的保险契约已经解除,新的保险契约尚未产生,将会形成保障的盲区,给风险造成偷袭的机会。 4.增加不必要的开支 非常盲目地解除原有的契约,而另行投保新的契约时,由于年龄的增大,保费必然会提高,无形之中加重了保户的经济负担。 5.再次选择保险的潜在风险 在解除旧保险契约之后,再次选择新保险契约很可能会由于身体状况或者职业的变化问题,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保或者限制投保。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