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提到7%
日前,长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并报省政府批准了《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方案》,并于24日向各单位正式下发《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长春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各5%调整到各7%。
公积金缴存比例明年起提高从2008年1月1日起,长春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各5%调整到各7%。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调整比例以后,职工住房公积金会有相应的增加,直接的结果就是相应提高了贷款职工的还贷能力,职工贷款以后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调整后,每年提取的数额在不超过年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有相应的增加,这可以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
特殊情况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关于长春市城镇务工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暂行规定》中要求,聘用城镇务工人员的单位,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能低于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按国家规定和省政府批准的最低缴存比例执行。这样,城镇务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的,在购买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提出,城镇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本人可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于次月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城镇务工人员租住房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家庭住房资金的补充;当城镇务工人员在发生大病大灾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生活的燃眉之急。
截止到本月,已有8144名城镇务工人员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预计到年末将有1万人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长春市将重点加大对建筑、服务等领域城镇务工人员缴纳公积金状况的检查,拒不执行的,将依法委托银行强制托收。
购房资金不足可申请贴息《长春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开发单位建设的或进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的回迁安置房屋,被拆迁房屋职工原地或异地回迁安置,由于个人居住购房资金不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另外,符合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贴息贷款。中心将从每年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贴补给职工,每年按贴补率兑现返还借款职工利息,以减轻借款职工个人的还贷款压力。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贴息率由中心每年向社会公布。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