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突破14万人

截止2007年5月,湖州市正常缴存人数已突破14万人,比机构调整前2003年的缴存人数10.91万人增长29.06%,其中湖州市区达到8万多人。仅今年1月至5月,全市新增人数已超1万人,新增单位372家,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5.60%。
该市制度扩面工作之所以能够有效、有序地开展,其主要原因:
一是宣传发动工作全方位的开展。湖州市自2003年下半年在全省率先系统地开展非公企业建立制度工作以来,每年的4月在全市三县二区均会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上街宣传、媒体宣传、横幅宣传、网站宣传、上门宣传等等,活动涉及到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特约督导员,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责任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协理员,各应建未建的非公企业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行政推动力度逐年加大。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制度扩面工作。市政府已连续四年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考核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06年,市委、市政府首次将住房公积金工作列入了对县区的综合考核。
每年,各县区都要召开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并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制度扩面任务分解到各个乡镇及有关非公企业,通过行玫措施,推动扩面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是公积金制度不断调整完善。对非公企业开展制度扩面工作采取“进入低门槛”的优惠措施,以单位和个人各缴纳66元的低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出台了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至30万元,最长期限30年以及公积金贷款不收任何费用的优惠措施;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较多的情况,出台 “租房可提取”的便民措施;为减轻部分低收入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在全国率先推出低收入公积金贷款职工贴息试点工作;针对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突出,率先在全国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优惠政策;把提取公积金冲还贷款的间隔年限从五年缩短至一年;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市中心服务“窗口”推出星期六上午办理业务,业务办理时间也从原来的每月15日至29日调整为每月2日至29日,并增加咨询流动岗。通过上述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和生命力,增强了企业和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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