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始执行省内异地公积金异地贷款

近日本站从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已经开始执行,但此次正式开始执行的仅为省内异地贷款业务。有关于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省会公积金异地互认政策,暂时也未在合肥实行。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公积金异地贷款落地 本站近日登录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就可看到一篇,通知发布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从通知内容上来看,主要调整的是两个方面,首先缩短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常,由原先的足额缴纳12个月才可申请贷款调整为6个月。
其次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开办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这也说明在2015年初始这项牵动在合肥买房的省内购房者心弦的政策得以实行。 从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其中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且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合肥终于迈出了落实通知的的第一步,未来可能会进一步的实行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省会公积金异地互认政策。 省内最严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从11月12日,省住建厅正式下发。
该通知,对我省正在推进的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作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明确了缴存和受理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权责和配合事项,让异地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而省内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我省13个市已全面开展异地公贷。合肥也在2015年初始开办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要求: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该政策的执行相比较与省内其他城市异地贷款政策中,购房人可选择在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所购房屋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合肥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能选择在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谓是省内最严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政策调整对购房者而言影响有限 “目前,具体的省内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细则还在执行中,但是贷款已经可以申请了。”对于有关于合肥使用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本站,同时他还表示目前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合肥户口、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合肥购房”三个条件。与此同时,还要所购楼盘支持市直公积金贷款。 在合肥公积金新政中,缩短了规定的缴费时间,由原来的足额缴纳12个月改成6个月。这就意味着在只要缴纳半年以上公积金就可以申请住房贷款了,但是从侧面来看,由于要求合肥户口这样的限制,这样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政策对于市场的影响有限,同时也会有一部分有购买需求和能力的购房者得到释放。
就目前合肥整体市场来说,随着2014年一系列的限购、限贷政策取消,央行降准、降息政策的顺利落地执行,合肥现在的购房政策环境可以说是非常有利于消费者购房和开发商去库存的时机,未来随着房市的销售紧张,央行政策可能会进一步下调,有可能会出现“最佳购房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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