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再推新政;异地缴存可申请贷款
支持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公积金政策调整的一项重点。
近日,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文件精神,我区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为中低收入者以及公积金外地缴存者购房开辟了一个新的通道。
住房公积金再推新政首先是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按照规定,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名下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公积金房贷政策,首付比率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率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另一方面,新政还支持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通知明确,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户籍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我区公积金贷款政策。在余杭区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查档证明,向杭州公积金中心余杭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新政引市民关注据我区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人员介绍,自新政实施以来,每天大概有50人左右通过公积金窗口、12329热线及网上信访等渠道进行相关咨询,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积金首次、二次贷款的认定以及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区贷款的相关情况等。对此,
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在认真解读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给予来访者耐心的解答。同时,笔者还了解到,对于已受理而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对贷款适用认房认贷政策提出调整要求的,我区公积金中心将对照现有政策进行重新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目前,我区公积金贷款审批、放款工作进行地平稳有序。房市前景有待进一步观察据了解,目前我区公积金贷款合作有100余家,二手房合作中介近20家。今年以来,申请我区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家庭中,组合贷款约占26%。
截至目前,我区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相关部门表示,新政实施后,使得部分原来适用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现可以按照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贷款,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二手房的成交量,预计家庭改善型住房的需求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但是由于新政刚实施不久,其对房市的影响还未突显,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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