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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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管理条例 的决定》决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中心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计划处、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管理处、科技信息处、资产保全处、稽核处、客户服务处等10个部门,垂直管理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异地贷款、沈北、苏家屯、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12个管理部。下辖1个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㈠编制、执行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㈡负责记载沈阳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㈢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㈣审批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㈤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㈥编制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㈦承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中兴二巷五甲八号邮编:110006咨询电话:96688职工如何查询个人存储的住房公积金①访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个人身份证号:公积金卡号:验证码:单位公积金查询用户名:密码:验证码:②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工、建、农三行的自助查询机、缴费机、网上银行等渠道查询到个人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和明细信息、个人贷款账户基本信息和还款信息等。③拨打96688服务热线,通过语音提示进行查询。④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管理中心的查询机上进行查询。⑤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到管理中心管理部的咨询台申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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