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全职太太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律师称属法规缺失
“法律没规定非京籍全职太太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你们就应该发给我。”杨光的非京籍全职太太由于无法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此在产下一女后,未能领到生育津贴,丈夫杨光认为,自己缴纳过生育,社保部门应该将津贴发给自己,遂将平谷区人社局告到法院。
今天上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前采访
属于地方法规缺失 想推动立法
开庭前,杨光律师接受了采访。“其实我不是很在乎人社局发的那点儿生育津贴,主要是认为北京市地方性法规有所滞后。”杨光称,他查了很多省市规定,在非当地籍全职太太生育方面,均有相关政策的照顾。
“作为一名律师,我之前曾代理过多起非京籍职工的生育津贴的纠纷,后来国家制定政策,北京市政府也出台了法规,因此非京籍职工的纠纷目前很少。”杨光解释,“但是对于非京籍全职太太这一人群,生育险的保障尚没有相应政策维护,因此诉讼也是想推动立法。”
庭审现场
非京籍全职太太未享生育险
杨光是北京市的一名律师。
2011年2月,在律所工作的他参加了生育保险。同年,杨光与妻子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7月4日生育一女。
2013年4月,当杨光通过单位向平谷区人社局申请支付生育保险时,人社局通过杨光单位仅向杨光支付了晚育津贴2803元,未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
杨光说,“我太太是全职太太,她是黑龙江籍户口,因为没工作,也一直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像我太太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尴尬。”
杨光说,他有北京户口,缴纳了生育保险,但因妻子非京籍,且因为是全职太太,不符合缴纳社保的条件,享受不了生育津贴。“这方面政府没有相应政策,所以我认为应该参照社保法。”
杨光认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没有限制男职工取得生育津贴。“所以人社局应该给我发放生育津贴。”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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