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指的是什么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或者伤残的人在其死亡前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前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 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赔偿基数。
如果道路交通攀故受害人死亡的,则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残疾的,则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J几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乘以赔偿系数。
一般而言,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越大的,其赔偿系数越高,反之就越低。
由于我国特有的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二者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究竞是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还是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计算基数,对当事人利益影响很大。一般而言,应当以抚养人为标准确定。也就是说,如果抚养人是城镇居民的,就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计算基数,如果抚养人是农村居民的,就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计算荃数。
不管是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还是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都有一个客观的数值。我国的统计部门依照规定应当在一定时期向社会公布,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查阅。比如,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北京市城镇居民2004年人均消费支出为12200.4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86元;而200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123.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55.3元。
还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赔偿期限。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被抚养人成年,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被抚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的,如果赔偿义务人以定期金的方式支付的,不受上述规定年限的限制,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到被抚养的成年人死亡。
(3)赔偿份额。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如果被抚养人除了由受害者抚养外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应由受害人本人所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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