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责任说明
产品名称: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类别:养老保险、年金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保险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年龄:25岁-65岁。缴费方式:趸交、年交、月交。缴费期限: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保障期限:终身。
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是一款专注于退休生活的养老年金,此产品具“两个账户、四重优势”的特色,为您全面规划养老支出,合理配置个人资产,让您从容养老,富足而退!
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四重优势:
1.实惠:团购专属 实惠便捷 仅限泰康养老企业客户购买, 实现在线即时查询与投保
2.安全:确定待遇 终身领取 确定待遇、保证领取、终身领取,规划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
3.增值:复利计息 终身分红 养老金账户与分红账户累积生息,享受泰康专业投资优势
4.尊贵:锁定资源 幸福养老 高端附加增值服务,提前锁定稀缺养老社区资源。
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和领取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且在保证给付期内保证给付。保证给付期指自本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开始的20个保单年度。
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的前3个保单年度,养老保险金领取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每满3个保单年度,养老保险金领取金额递增一次,每次增加的金额为3%×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之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1)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 您已交纳的本合同保险费数额。
(2)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含该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零。
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并且本合同生效日至本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已满10个保单年度,养老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金,其数额等于保险单上所载的一次性领取金额,本合同终止。
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单红利:
在每一保单年度,如果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向您进行红利分配。如果有红利分配,我们将在保单红利派发日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确定向您分配的红利金额。
(编辑:Hello.babycat)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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