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推出分红型“交银交享一号两全保险”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推出分红型“交银交享一号两全保险”产品介绍,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保险公司: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障期限: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有至被保险人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90周岁,共5种。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推出分红型“交银交享一号两全保险”之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身故保险金等于本主合同及附加在本主合同上的《交银康联附加交银交享一号重大疾病保险》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项之较大者:
(1)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本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比例。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 比例
18周岁至40周岁 160%
41周岁至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推出分红型“交银交享一号两全保险”之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期满日24时仍然生存,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对于本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及附加在本主合同上的《交,银康联附加交银交享一号重大疾病保险》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推出分红型“交银交享一号两全保险”之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可分配盈余,如有可分配盈余,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该年度的红利金额,并分配给您。
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本公司会每年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派发红利当时,本主合同必须有效,同时您已交足所有应交的保险费,您方可领取红利。
如果本公司按照附加在本主合同上的《交银康联附加交银交享一号重大疾病保险》的约定已经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本主合同将不再参与红利分配。
本主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推出分红型“交银交享一号两全保险”之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生息金额由本公司确定并定,期告知您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内,您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本公司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本主合同终止时,您未领取的红利及其累积生息金额将根据您提供的账号给付给您。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推出分红型“交银交享一号两全保险”之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本主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每年的保险合同周年日。
(编辑:Hello.babycat)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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