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疏散设施的意义和设置要求
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综合考虑建筑使用功能、用途和使用人数与建筑的面积、高度、疏散距离、安全出口数量以及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等因素,应具备火灾时提供人员安全疏散和逃生的路径和设施的完整功能。安全疏散设施,主要是由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楼梯等组成,并应满足出口数量、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的需求。
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放映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疏散走道、疏散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其设置的位置、数量、宽度以及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据考证当人群密度为1.5人/m2时,步行速度为1m/s;当人群密度为3.0人/m2时,步行速度为0.51m/s;当人群密度为3.0人/m2时以上时,步行速度几乎为0。另据有关实验数据显示,人在火灾烟雾条件下最佳的逃亡时间只有30秒至1分钟时间,在这段时间如果没有脱离危险区域,存活的时间大概也仅剩3分钟,因此,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火灾现场逃生时间紧迫。纵观我国近些年来发生的亡人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成因,绝大多数是由于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指示标志缺少以及应急照明不利等因素所致。
因此,公共场所设置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楼梯是火灾情况下人们逃生的必要物质条件。根据以下规定:当你身处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放映等公共场所内的任何位置时,你的附近都应有一处疏散走道,并在30米左右范围内会有1个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而且指示标志为你提供疏散路线、应急照明灯为你辨别物体提供着照明,即使你不幸遭遇了火灾的危险,也会因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的存在,使你幸运的利用这些设施安全脱离险境。
下面,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把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放映等公共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介绍给大家,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遵守消防法规、爱护消防设施、认识消防标志,掌握火灾情况下逃生的技能。
一、安全出口的设置及要求1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设置;2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只有当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时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其中,公共娱乐场所大于5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3建筑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米,行走距离不大于45米;4公共场所内的营业厅、观众厅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室内直通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小于3米;5公共场所内的营业厅、观众厅等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6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门口内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台阶;7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及要求1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2)设置在疏散走道上,间距不应大于20米;(3)设置在袋形走道上,间距不应大于10米;(4)设置在走道转角区,间距不应大于1米,并安装在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2应保证疏散标志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的任何位置都能看见和识别;3应保证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清晰,不被遮挡。
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要求1下列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1)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放映等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营业厅、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3)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避难走道、避难间。2应急照明灯具应安装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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