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社保,为什么还要买重大疾病保险?
有了社保,为什么还要买重大疾病保险?社保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新医改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率,降低了城乡居民的就医负担,凸显出不少新变化,但这些变化仍有其局限所在:
局限1: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费用低
通常情况下,原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费用,占到个人医疗费用支出的40%至60%;个人自付部分,主要包括非基本药品费用、特殊检查或治疗费用、首次住院时扣除的10%、属报销范围内诊疗项目的个人分担部分、“封顶线”以上部分等;此次提高大病报销“封顶线”的做法,仅限于后两个部分,大部分原来不予报销的部分,仍然由个人来负担。
局限2:医疗负担减轻的幅度仍然有限
大多数人群自行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如今大病报销的‘封顶线’提至居民收入的6倍,对大多数人群和绝大部分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而言,医疗负担减轻的幅度仍然有限。
局限3:医保难保重疾
就大病保障而言,国务院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事实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还不足以承担起重大疾病的全部经济负担;而重疾的花费往往是一个“无底洞”。
局限4:社保注重的是医疗费用的报销,不全面不全面
社保解决的是基本面,注重的是医疗费用的报销,但是,一个人患病会有三方面的费用,一是治疗费;二是不能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费用;三是发生重疾后的后期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也是一笔很大的费用。
结论:社会医疗保险“保而不包”的现状并未改变,并且仍存在较大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大病仍是家庭难以承受之重,同时,也难以充分满足大病患者的多样化就医需求。
社保做为国家的一个福利,也给劳动人民一个最低的保障,但只能“保”而不“包”,社保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第一,社保不保意外,只保工作范围内的工伤,商业保险保所有意外,中国境内;第二,社保没有身价保障,如果身故,社保只退回已经交的钱,如果退休后,只领了几年就挂了,也只会退剩下自己交的那一部份,还有点安葬费,而商业保险有很高的身价保障,如果身故,可以得到很大一笔钱的赔偿(不过要看交费多少而定),这样即使我们走了,留下来的亲人也可以得到一笔钱好好生活;第三,社保有用药限制,对于小病,是很实惠,但对于大病,有很多进口药,好的药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而且没交完的社保费还要继续交,而商业保险只要确诊为例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先给钱,再去看病的,是给付型,不是报销型,后期没交完的保费也免交;第四,对于养老,社保能保证退休以后什么都不干,有饭吃,饿不死,如果想老年的时候日子过得舒服点,就还需要商业保险来补充。总之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不要以为有了社保,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下面来总结一下:
社保福利但基础,商保当然有很强的商业特性,不过其有很强灵活性,从补充社保的角度主要有三点:
1、意外伤残险,补社保工伤的地点限制;
2、意外伤害医疗险,补社会医保一般门急诊的不管;
3、重疾险,补社会医保重疾额度的限制;
重疾险选终身(因为重疾险本身也带有寿险的身故保障功能),这是补社会养老保险的缺陷:如果不幸较早身故,社会养老保险只是退回个人帐户金额(是不合算的),这样配合购买一份商业终身寿险,这样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商业寿险得到一大笔补偿,如果健康长寿,那领取养老金多多,这样无论什么情况都是“赢家”。
社保就是冬天里的内衣。商业保险是外衣。社保是基本保障,商业保险是有效的补充。最后还要给各位一个提醒,选择商业保险必须要挑选合适自己的产品,建议各位选择10年缴的产品,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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